中華通北向交易風險披露

中華通北向交易風險披露

 

為了使投資者(以下稱“您”或“投資者”)充分瞭解中華通北向交易業務的風險,請在進行交易前詳細閱讀以下風險披露內容,如有疑問請諮詢老虎工作人員。本風險披露無法涵蓋中華通北向交易的所有風險及重要事宜,您在進行任何交易前,應當先瞭解即將進行交易性質及您所需承擔的風險程度。

 

一、 定義

  1. “中華通”,系指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或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或其他聯交所與將要建立的證券交易和結算互聯互通機制(如適用)。
  2. “中華通證券”,系指任何在中華通市場上市,並適合非中國大陸投資者通過中華通進行交易的證券。
  3. “中華通法律”,系指中華通監管機構就中華通或與中華通活動不時頒佈的法律、法規和指引包括但不限於中華通規則。
  4. “中華通市場”,系指(如適用)上交所或深交所。
  5. “北向交易”,系指非中國大陸投資者通過中華通進行的中華通證券交易。
  6. “中華通規則操作者”,系指(如適用)上交所中華通規則或深交所中華通規則。
  7. “中華通規則”,系指由任何中華通監管機構不時頒佈或適用于中華通或中華通有關活動的任何規則、政策或指引。
  8. “中華通市場營運者”,系指(如適用)上交所或深交所。
  9. “中華通監管機構”,系指管理及提供中華通及與中華通有關服務的交易所, 清算系統和監管機構,包括但不限於,聯交所、香港結算、聯交所附屬公司、中國結算、中華通市場營運者、中國證監會、人民銀行、外管局、香港證監會和其他對中華通具有管轄權、職權或 責任的管理機構、代表機構或監管機構。
  10. “中國證監會”,系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1. “滬港通”,系指聯交所、上交所、香港結算及中國結算就聯交所與上交所兩地證券市場建立的證券交易及結算而開發互聯互通機制。
  12. “深港通”,系指聯交所、深交所、香港結算及中國結算就聯交所與深交所兩地證券市場建立的證券交易及結算而開發互聯互通機制。
  13. “上交所中華通規則”,系指上交所就實施深港通而制定的滬港通的規則及規例(經不時修訂、補充、修改及/或更改)。
  14. “深交所中華通規則”,系指深交所就實施深港通而制定的深港通的規則及規例(經不時修訂、 補充、 修改及/或更改)。
  15. “操作者規則”,系指(如適用) 上交所規則或深交所規則。
  16. “熔斷機制”,系指深交所根據熔斷機制條文在深交所實施或啟用的任何措施。
  17. “熔斷機制條文”,系指深交所規則中,可據此目的實施熔斷機制,以減低或避免在深交所買賣的證券價格大幅上漲或下跌的相關條文(包括應用及撤銷熔斷機制的所有相關條文)。

 

二、 遵守中華通法律

  1. 中華通證券的任何交易都受到中華通法律監管。
  2. 您需要理解和遵守中華通法律以及對中華通北向交易的任何後果負全部責任。如需獲得更多資訊,您可參閱港交所網站和香港證監會網站上與中華通相關的網頁及其他消息來源。
  3. 若存在以下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老虎證券有權拒絕執行您發出的任何指示:
  • 該指示不符合中華通法律,或老虎證券合理認為該指示可能與任何中華通法律不符,或老虎證券在協力廠商底層清算商要求下不接受該等指示;
  • 對於任何北向賣出中華通證券的指示,老虎證券有權確定您在發出該等指示時沒有足夠的股票完成交付義務或若提交該訂單將會使老虎證券違反中華通法律下的交易前檢查要求或相關要求;
  • 對於任何北向買入中華通證券的指示,老虎證券有權決定您在交收日沒有足夠的資金完成付款義務;

若您未滿足以上三條相關要求,老虎證券不對您所遭受的由上述拒絕所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或風險承擔責任。

  1. 在不影響前述條款的前提下,在相關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根據監管要求或協力廠商底層清算商指示)下,老虎證券無需事先通知您而有權暫停、終止或限制您進入中華通市場。

 

三、 風險披露

  1. 根據交易所規定,當中華通證券的北向每日額度用盡時,會立即停止相應買盤交易訂單(已獲接受的買盤訂單不會因每日額度用盡而受到影響,此外仍可以繼續接受賣盤訂單),當日不會再次接受買盤訂單。
  2. 中華通北向交易受中國證監會監管,投資者必須遵守中國的《證券法》及其他適用規定,如果違反該規則和法規,上交所或深交所(視情況而言)有權進行調查。此外,香港的某些法律和監管要求將仍然繼續適用于中華通北向交易。
  3. 在融資買賣方面,投資者只可以對若干中華通證券進行融資買賣。上交所和深交所不定時確定可以進行融資買賣的證券名單,該名單將登載在香港交易所網站供投資者查閱。
  4. 若可融資買賣證券名單發生變化,尤其證券從可融資買賣調整為不可融資買賣時,老虎有權調整您帳戶的保證金比例。
  5. 若您持有的中華通證券數量達到中華通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老虎有義務向老虎合作的協力廠商底層清算商披露您的個人資訊及帳號資訊,並可能造成您在一定期間內無法交易該目標證券。
  6. 若發現您或老虎證券的客戶已進行或可能已進行《中華通規則》規定的任何異常交易或者未能遵守任何中華通規則,協力廠商底層清算商有權不向您提供任何中華通服務,並有權要求老虎證券不接受您的指示。
  7. 若違反操作者規則或任何中華通法律所指的任何披露或其他義務:
  • 有關的中華通操作者有權進行調查,並且可以通過協力廠商底層清算商要求老虎證券:
  • 提供與您有關的任何資訊和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您的身份、個人資料和交易活動的資訊和材料;以及
  • 協助協力廠商底層清算商以及中華通監管機構進行與您或您交易活動相關的調查;以及
  • 如果您違反或未能遵守該法律、規則和法規,您可能遭受監管調查和承擔法律和監管後果。
  1. 若中華通監管機構或協力廠商底層清算商認為存在嚴重違反任何操作者規則的情況,老虎證券可能被協力廠商底層清算商要求:
  • 向您發出(書面或口頭)警告;以及
  • 停止向您提供任何通過中華通進行中華通證券交易的服務。
  1. 在老虎證券通知您的北向買入訂單已交收前,您將不會就該北向買入訂單所買入的中華通證券發出北向賣出訂單。
  2. 您將負責支付中華通監管機構或中華通規則要求的與中華通證券和該證券股息或權益相關的所有費用,並遵守任何相關申報或註冊登記義務。
  3. 老虎證券受限於中華通規則下保存記錄的要求,因此將會保存與您北向交易相關的記錄20 年或中華通法律要求的其他年限。
  4. 聯交所可根據中華通市場營運者的請求,向協力廠商底層清算商要求拒絕代表您發出的任何訂單。
  5. 您已確認在中華通市場營運者于中華通市場實施熔斷機制,而導致于中華通市場暫停執行交易,及因此實施熔斷機制的風險。
  6. 老虎證券在處理訂單時,可能會將您的北向交易訂單與其他客戶或其聯屬公司的北向交易訂單合併處理。這可能在某些時候使您處於不利地位,並且由於上述限額控制的原因,可能導致您的訂單僅能部分執行或全部無法執行。